淮北市相山区电动自行车道路充电桩安装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淮北市相山区电动自行车道路充电桩安装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淮北市相山区电动自行车道路充电桩安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淮北淮相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淮北市相山区电动自行车道路充电桩安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国内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淮北市相山区电动自行车道路充电桩安装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充电桩200个(其中10电位140个,20电位60个)及道路的拆除和恢复,电气配管配线的敷设,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项目总投资约62万元;本项目需对“淮北市相山区电动自行车道路充电桩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三、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四、工期要求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工程保修期期满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工作)。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按照国家保修期限规定。合同价格在监理服务期内不作调整,监理费不因施工工期的延长而增加。

五、人员配置要求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做如下要求:

执业资格

岗位

专业

人员配额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

1人

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

1人

监理员

监理员

1人

合计

3人

注: 本表所列专业岗位和数量包含且不限于此总人数,招标人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临时增加相关监理人员,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六、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以项目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最高限价费率1.12%(含6%增值税);

2.本次招标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按所列服务要求,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格式报价,此报价是指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服务等所有费用。

3.报价表的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费用支付

监理范围内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审计结束,移交、办理完工程决算、竣工资料后,10日内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全部工程质保期满后无异议后支付完毕(无息)。

八、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投标报价表(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项目组人员证书;

(5)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3);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材料。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以上内容依次按序编排投标文件目录并标注页码,目录置首页,加封面后装订成册。

九、无效报价

投标申请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公告的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4.投标单位的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

5.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

6.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评分办法及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则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办法如下:

全部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二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项目共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为中标人。

2.若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若无法按时履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追责或者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请于2024年 3 月 18 日11:00前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60号农商银行大楼16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0561-*******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工程监理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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