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拟对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调研,欢迎有资质的公司企业参与。

一、调研论证项目内容

内容:

1.医用气体配送

(1)运送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纯度≥99.5%;

(2)具体需要配送的液氧罐的数量和和规格现场报名成功后,由后勤保障部统一组织勘探现场。

(3)瓶氧清单:

气体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医用氧

40L钢瓶

纯度≥99.5%

纯二氧化碳

10L钢瓶

纯度≥99.9%

纯二氧化碳

40L钢瓶

纯度≥99.9%

高纯液氮


纯度≥99.999%

食品级干冰


GB/T6052-2011

公斤

备注:

质量标准达到《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规定。

2.项目要求:

(1)对液氧配送和瓶氧配送进行报价;

(2)对我中心航天院区三期与方舱液氧站的液氧罐安全阀、压力表、罐体按照国家标准定期送检及维护保养,定期提供安全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现状评估,提升安全可靠性方案等)院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负责气瓶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和更换、后期维护、安全检测、定期检验,院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配合我中心对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医用气体安全培训等相关工作(提供演练方案和专业指导);

(5)参加调研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合同)、供应商具有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供应商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者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二、参加调研论证的要求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信用中国官网截图佐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提供项目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件。

三、报名方式

1.现场登记报名,按照本公告调研论证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3日 (工作日09:00-12:00 14:00-17:00)

3.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航天院区食堂楼后勤保障部

4.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8-********

后勤保障部

2024年3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气体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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