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物业停车场广告位招租公告

同辉物业停车场广告位招租公告

鹤峰县同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辉公司”),现将我公司经营管理的停车场一批广告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本次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

连升广场停车场、融媒体停车场、生资广场停车场、思源学校后停车场、张家村1号停车场、宝通新城对面停车场、金凤路安置小区地下停车场、满山红大道停车场等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具体明细见附件。

二、特别注意事项

(一)本次租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租期1年,报名者提交报价单及广告内容。

(二)停车场广告位可整体出租,也可分广告位区域进行出租,采用孰高原则,价高者得(具体价格明细附后)。

(三)竞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竞租后,所有广告位广告内容制作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为保证本次招租的严肃性,将收取5000元诚意保证金,未竞得成功的在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租成功的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租金。

(六)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5.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12.不得投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

13.不得在广告中涉及虚假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

14.不得使用易引人误解的广告创意,故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15.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鹤峰县同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辛妍

标签: 停车场 广告位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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