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宣传设备招标公告

新区宣传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
计划函号:宜采计备[2016]XM1216号截止时间:2016-05-0810:17:46
项目名称:新区宣传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人:郑森联系电话:*******
交货时间:2016年05月12日资质要求:2016年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交货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1号
备注:所采购的照像器材必须为全新大陆行货。
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
1佳能镜头佳能EF70-200mmf/2.8LISIIUSM(大陆行货)EF70-200mmf/2.8LISIIUSM1
2尼康镜头尼康AF-SNikkor14-24mmf/2.8GED(大陆行货)AF-SNikkor14-24mmf/2.8GED1
备注:
1:无效报价的定义
无效报价指供应商未按规定填报、填报不完整或服务、资质不满足等情况。无效报价将自动删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网上询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3:选择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询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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