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4例峨眉髭蟾单细胞转录组+单细胞ATAC测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24例峨眉髭蟾单细胞转录组+单细胞ATAC测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24例峨眉髭蟾单细胞转录组+单细胞ATAC测序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学校项目编号:HSCWT05-********
2.代理机构项目编号:ZB0101-******-ZCFW1784
3.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4例峨眉髭蟾单细胞转录组+单细胞ATAC测序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7.2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97.2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华中师范大学拟完成24例峨眉髭蟾组织样本的单细胞转录组测序,及24例峨眉髭蟾组织样本的单细胞ATAC测序,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说明 |
1 | 单细胞转录组测序 | 例 | 24 | 24例峨眉髭蟾细胞样品单细胞转录组测序,每批次上机3个样品,每个样本产生120Gb的clean data,并完成相应的信息分析。 | ||
2 | 单细胞ATAC测序 | 例 | 24 | 24例峨眉髭蟾样品单细胞ATAC测序,每批次上机3个样本,每个样本产生180M的clean reads,并完成相应的信息分析。为了满足单细胞ATAC数据与单细胞转录组数据的有效关联分析,必须采用统一品牌标记试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整体项目服务要求需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以内完成,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样品开始40个工作日完成测序分析工作,质保期:数据交付18个月内,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项目咨询服务,并进行本项目其它合理的定制化数据分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位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对供应商和响应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在新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 2024年3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采购文件5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
5.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通,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cms/)
1.2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
1.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项目联系人:朱晶玲、张琳林、王刚、汪树新
电 话:027-********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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