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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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4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对新迁原有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主要内容: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32.4299万元。33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0601,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0701;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50520160511(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3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另邮购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5261330,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别行通知)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婚姻登记处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联系人:朱炳国电 话:139*****90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 邮编:130600联系人:贺志钢电 话:180*****969 传真:********2099201605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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