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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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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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协同推进我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构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格局,我局拟开展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项目,计划开展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
二、采购方式:18万元以内,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
三、项目内容:
1.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美丽海湾生态景观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修改完善,并配合业主(或代建)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完整的全套资料及完善的后续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3.质量要求: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东方市审批有关要求。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设计用地红线面积约30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十四部分:红树林湿地修复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场地清理平整工程、园建工程、原环河车行道改造工程、环河健康步道工程、环江心岛休闲步行道工程、公共厕所、越河人行桥、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监控工程、垃圾收集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和基础配套设施。
2.项目地点:东方市北黎河入海口段(暂定)约30公顷(折合450亩)。
3.项目总投资匡算:3998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一)具有本项目履行能力,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材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应包括:1.单位出具本次递交材料在递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自始有效;2.与参加本次报名的其他单位不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业绩证明材料(注:合同复印件等)
(六)报价函(注:采用具体金额报价)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
(三)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77*****029
八、评选办法
我局对报名参加比选的所有单位按比选公告公布的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需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中标单位。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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