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颖颉与案外人共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景海湾蓝漪居1幢1号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诸颖颉与案外人共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景海湾蓝漪居1幢1号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本院在执行欧阳兰与被执行人诸颖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委托浙江博南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对诸颖颉与案外人共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景海湾蓝漪居1幢1号不动产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标的的市场参考价格为1417.92万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倪金凤公告送达浙博房估[2024]第127号司法评估报告。被执行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标签: 诸颖颉与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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