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招标公告

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 凤城市殡葬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凤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10: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默
项目联系电话 152*****076
采购单位 凤城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凤山区凤山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567
代理机构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邓铁梅路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076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文件) 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13 至 2024-03-19
撰写单位: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默
(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凤城市殡仪馆异地新建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建筑设计包括: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包括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图及对应的单体楼平、立、剖)、初步设计;各建筑单体设计:业务区、遗体处理区和悼念区、火化区、综合服务楼、后勤管理区、祭扫区(遗物祭品焚烧处理用房)、公厕、地下室;结构设计包括:各建筑单体结构设计;水暖设计包括:室内空调、通风、防排烟、消火栓、自动喷洒、给水、热水、排水系统、灭火器;室外雨水系统、供热供冷管网、给水管网、排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电气设计包括:220/380v供配电系统;动力设备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雷系统;接地保护系统;综合布线与智能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力、弱电外管线。

       
合同履行期限:总设计周期15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7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内容全部施工图设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供应商应派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设计人员驻施工现场,负责现场图纸答疑和解决现场出现的需由设计方处理的问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磋商(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 址: 凤山区凤山路24号
联系方式: -186*****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邓铁梅路17号
联系方式: 152*****076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默
电 话: 152*****07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异地新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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