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2018年,省级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全省各级财政对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对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由市县财政足额配套,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各地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将配套资金足额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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