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磋商。
1.项目编号:YNHN-2024-022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项目
3.最高限价(采购预算):约48.6万元。设定单价最高限价900元/套/天,使用期限为4个月,4个月内费用按照60天租赁费进行结算(即:最高限价*****元/点/4月),超出4个月(120天)的部分,设定单价最高限价500元/套/天。即最终结算价为60天租赁费+超出4个月(120天)实际天数的租赁费。本项目采用成交单价的形式采购,采购方根据合同及具体租用天数、成交单价向成交方结算付款。
4.采购内容:为确保2024年度云南邮政代理金融网点装修改造工作顺利完成,大理州分公司辖区内装修改造代理金融网点租赁必须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报告,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测试,并在国家级公安厅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的“银行一体化装配式现金区”。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5.服务周期:签订2年框架合同(两年内业务所需网点按成交单价下订单),首签一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合同履行到期后,大理州分公司组织开展供应商服务评价,评价结果合格则可续签一年合同,评价结果不合格则终止合作,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2023)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表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需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2)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防尾随联动门需达到GA576-2018《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标准。
(3)金融网点租赁装配式现金区需达到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标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信誉良好,供应商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资料要求: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单位开票资料。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将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2*****394),邮件内容中应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接收磋商文件电子邮箱,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填写登记表获取磋商文件。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1902)。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三楼 会议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巍山路259号1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公开发布,其它任何媒体发布的与此招标公告相关的信息均属非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承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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