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总值班室应急平台指挥调度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总值班室应急平台指挥调度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总值班室应急平台指挥调度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 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 填报日期:2024年3月12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总值班室应急平台指挥调度服务的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根据《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视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街道总值班室要做好突发事件视频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日常报送水平。

依照《通知》文件要求,街道要建立突发事件现场视频采集、报送机制,使用接入小型移动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手持终端、应急单兵手持终端、布控球、无人机等指挥调度设备,及时报送突发事件现场视频信息。总值班室于2023年采购了小型移动应急平台指挥调度服务,由于该项目即将于2024年3月到期,我办需重新采购小型移动应急平台指挥调度服务项目,服务期为1年。预算费用为195,364元。

项目预算金额:195,364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2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应急平台 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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