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湖湾景区农文旅项目合作运营招租公告
邮湖湾景区农文旅项目合作运营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高邮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2日
招租单位 | 高邮市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位置 | 邮湖湾景区核心区域(东至深泓河、西至排涝河、南至漫水公路、北至跃进路) | ||
基本情况 | 面积约750亩,其中陆地面积450亩(含旱地200亩,仅限种植一季油菜花、一季大豆或玉米,水域面积300亩。 | ||
租赁期 | 一期至2027年10月止,二期4年。 | 项目编号 | |
租金参考价 | 第一、二年10万元,第三、四年15万元,第五至八年30万元 |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下午五时前(节假日除外) | ||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需在邮注册新公司运营,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承租方在该项目中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为农文旅项目经营。非服装、机械加工等小作坊及棋牌室,无污染、噪音。 3、租赁期间,出租方地上附属物及设施、水域养殖区、种植区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应注重安全,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规定,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税金等其他在承租方使用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4、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资产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不得擅自在景区内部进行任何形式的房屋新(扩)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拖欠租金和相关费用;不得利用承租资产进行违法活动的;不得故意损坏承租资产,承租方违反上述任意一条,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且不承担任何赔付、补偿,同时承租方需自行处理好因违反上述条款引发的任何矛盾影响。 5、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地上附属物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要求。租赁期届满时,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改造费用均不给予赔偿或补偿(可移动资产承租方可自行搬离)。 6、承租方不得在相关旱地区域内种植油菜花、大豆、玉米以外的农作物。 7、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 8、承租人签订相关协议后需立即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实际经营并开出第一张发票后予以返还。 9、承租方每年在该处经营开票不少于500万元,每年纳税不低于50万元,年税金不足部分需承租方以等额资金补足给出租方。 10、承租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 ||
?报名人 应提交材料 |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3、填写《项目合作经营报名表》。 4、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 ||
保证金 | 3000元 |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行:高邮市建行淮江分理处 | ||
公开招租时间 | 2024年3月19日下午2:30时 | ||
报名及公开招租地点 | 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高邮金融大厦19层) | ||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 187*****008(许先生,招租单位) | ||
监督电话及联系人 | ?? ?152*****773(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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