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服务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殡仪馆服务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6】025号
一、招标条件
确山县殡仪馆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项目名称:确山县殡仪馆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2.3 建设地点:确山县殡仪馆院内
2.4建设规模:殡仪馆院内硬化绿化、公共卫生间、祭奠台等附属工程。
2.5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7 质量标准:合格.最高控制价:140.61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 5 日至2016年5月 11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图纸自行复印。
报名注意事项及需携带材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报名;并携带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贰万元;
收款单位: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27 日09时00分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确山县民政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126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839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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