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招标公告
净月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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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净月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净月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
2.2项目编号:ZB(JL)-2024-003;
2.3预算金额:190万元;
2.4服务内容:净月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1)开展现状与规划基本情况摸底调查;(2)开展交通运行评估与交通需求预测分析;(3)交通综合治理总体目标与策略研究;(4)编制交通综合治理专题报告,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5服务地点:长春市;
2.6服务期限:180天;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座4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昆山路855号
联系人:王识智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座4楼
联系人:孙洪杰
电 话:180*****803(办公电话)
标签: 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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