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代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高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城市高庄镇幸福港湾二期(沉陷区安置)工程代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永城市高庄镇幸福港湾二期(沉陷区安置)工程代建项目二次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筑面积:约746500㎡;
2.2、总投资:约14亿元,资金有代建方筹措垫付;
2.3、建设地点:永城市济祁高速公路东西侧、永淮路北;
2.4、工期要求:36个月;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通过国家质量验收备案;
2.6、结构类型:框剪、砖混结构;
2.7、招标内容: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代建。
三、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属于独立法人实体,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技术装备;经营业绩优良,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招标代理等两项以上资质或一级以上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之一,并与建设单位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须知:
4.2.1报名时,报名时,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联合体组成成员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信誉担保金进账证明;②非联合体,请携带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信誉担保金进账证明,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递交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经审验后报名。
4.2.2报名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信誉担保金方可报名。提交信誉担保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00),必须由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基本账户汇出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单位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郊区香君路支行 账 号:****************93),非基本账户汇出的信誉担保金无效。
4.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不再组织资格预审,将实行资格后审;
4.2.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备注: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发布重新招标公告,发布重新招标公告后,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不再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地点: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盛大世纪名城6号楼东单元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永城市高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3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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