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遂宁市

2.2招标范围: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2016——2017年度项目(包括:物资及非物资的招标及非招标的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2.3服务周期:两年(具体项目实施时间节点要求,按招标人委托书为准。)

3.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2专用资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住建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和项目经理要求:

3.3.1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具有2个招标代理业绩。

3.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证和评标专家资格;

3.4信誉要求

3.4.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采购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及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封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实施需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5 5 日至 2016 5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遂宁市机场南路19号(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楼206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4.1.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中写明正确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4.1.2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1.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税务登记证副本;

4.1.5资质证副本;

4.1.2-4.1.5资料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与介绍信原件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5 27 10 30 分,地点为遂宁市机场南路19号(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楼2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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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说明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可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机场南路19号

联 系 人:佘先生

电 话:****-*******

遂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2016 5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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