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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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HXIIKSG:2024一0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米源为国有资金460万元,招标人为精河县花丁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排水管网6千米,新建道路2.75千米及其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贵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
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m.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m.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
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3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0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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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未被“信用中因”网站(m.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倍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
查询结果页而截图等,以上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到新疆吴坤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新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背得县大街北侧(J2-2-68-1)1栋)领取
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孤吴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青得里
大街北侧(J2-2-68-1)1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吴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贵任公司(新孤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青得里
大街北侧(J2-2-68-1)1栋》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精发改行政[2024]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精河县2024年茫丁乡北地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
2.3建筑规模:新建排水管网6千米,新建道路2.75千米及其附属设施。
2.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46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429.60万元,前期费用30.40万元,预
备费0万元)】
2.5计划工期:114天,计划2024年04月08日开工2024年07月30日竣工。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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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贵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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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专业二级注珊建遣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金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贵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侧
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3月13日10时至2024年04月01日2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
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开户许可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耳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结朵页面截图
等,以上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到新疆吴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
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青得里大街北侧(J2-2-68-1)1栋)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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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确认为不影响正常开标,供应商需提前进行报名确认,如不能参加投标,请于开标前
一天进行报名撤销如报名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届时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法: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文件至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地点
6.3开标地点:新孤吴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青得里
大街北剿(J2-2-68-1)1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博
尔塔拉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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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吴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赉任公司
地址:精河县
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背
得里大街北侧(J2-2-68-1)1栋
邮编:833300
邮编:833400
联系人:李勇平
联系人:刘军
电话:18799629333
电话:0909-22226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址:精河县
联系人:李勇平
电话:18799629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吴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贵任公司
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背得里大街北侧(J2-2-68-1)1栋
联系人:刘军

话:
0909-2222696
电子邮件:36879148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队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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