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龙安置区南侧边坡抢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子龙安置区南侧边坡抢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子龙安置区南侧边坡抢险加固工程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6]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招标人为桂阳县鹿峰街道子龙村月亮组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桂阳县子龙安置区南侧边坡抢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鹿峰街道城南村二组牛市冲;

2.3 规模:(1)钢筋混凝土锚拉坑滑桩、柱及顶端冠梁和挡墙;(2)水泥砂浆注浆预应力锚索系统;(3)防护栏杆及排水沟等附属设施;(4)陡坡面植草皮和种植广玉兰绿化。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桂阳县子龙安置区南侧边坡抢险加固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合理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贰元玖角陆分 ¥*******.96元(不含养老保险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凡列入桂阳县住建局发文:不得在桂阳县境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及郴建发[2014]71 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5.2 履约保证金预交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预交款于开标结果公示期后无息原账户退还;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预交款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桂阳中行广场支行;

开户名称:桂阳县鹿峰街道子龙村月亮组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帐 号:5872 5840 5457

5.3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预交款的递交时间及要求: 请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预交款于2016年5月16日9时至2016年5月23日17时以基本账户分别转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并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 请从2016 年5月5日~2016 年5月25日下午15: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公示”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重要公示”栏目,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 时00 分,地点为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在12 家(含12 家)以内时,确定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投标人超过12 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在桂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随机抽取9 家入围单位。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鹿峰街道子龙村月亮组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地 址:桂阳县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133*****1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

联 系人:刘奕希 朱琳

电 话:****-******* 186*****8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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