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抚松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采购。

4.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11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按相关规定已在公开网站发布两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且两次公告只有一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鉴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殊,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采购。现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并公示,各供应商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丰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41号353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刘福生姓名:刘福生,工作单位:吉林省佳康集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经济师专家2:宋韬姓名:宋韬,工作单位:白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职称:主任专家3:卜凡文姓名:卜凡文,工作单位: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职称:高级

(2)专家意见:

专家1:刘福生

1、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两次均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符合要求。

2、磋商公告不存在排他性。

3、两次公告发布时间(1次1月19日,2次1月31日)程序符合要求。

4、两次磋商公告报名单位只有一家。

结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2:宋韬经现场对磋商公告及采购要求进行审查,对采购方要求的医保端式医院端基金监管要求的能够熟悉医保业务,具有相关业务数据分析经验能够进行数据维护,应用、了解医院HIS系统,掌握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安全要求等条件,并不具备排他性。在2024年1月19日及2024年1月31日连续二次发布的磋商公告中,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专家3:卜凡文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数据采集分析相关服务项目,该项目分别于2024.1.19、2024.1.3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采用的是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期限内仅有一家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经查询当年公告内容没有排它性、歧视性、限制性条款。抚松县人民医院采购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属性,优化提升服务标准,建议依法依规前提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升服务水平。2.发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松县人民医院

地址:抚松县锦江路116号

联系方式:郭玉梁158*****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岫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以西、多福街以南、建平街以北、长久路以东长久家苑X-33号楼104号

联系方式:176*****339(座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羽凡176*****339(座机)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保障 基金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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