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高程村亮化工程
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高程村亮化工程
(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高程村亮化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高程村亮化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承德家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BX-*********
项目名称: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高程村亮化工程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高程村亮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承德家园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家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 024*****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本溪誉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家园)
联系方式:139*****470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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