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一期招标公告

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一期招标公告




为了保证比选工作合法合规、顺利开展,给比选人创造公平竞争的比选环境,为 衡水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项目一期(科技工程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衡水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项目一期 (机关单位)、衡水市区公园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奥体公园、吴公渠生态公园、丰收渠带状绿地公园、爱琴海滨河绿地公园)、衡水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项目一期(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中共衡水市委党校)四个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报价,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选择四家招标代理单位完成四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比选内容

承担衡水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项目一期(科技工程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衡水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项目一期 (机关单位)、衡水市区公园绿地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奥体公园、吴公渠生态公园、丰收渠带状绿地公园、爱琴海滨河绿地公园)、衡水市区公建场所海绵城市综合改造项目一期(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中共衡水市委党校)招标代理事宜。

二、招标代理费的限价为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100%。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完成、备案资料整理完毕。

四、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招标代理的资格;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近两年内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市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5.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书的获取

1、贵单位若有意向,请于2024年02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领取招标代理比选书;

2、招标代理书领取地点: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伟

电话:0318-*******

六、比选会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开标前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七、比选活动确认中选代理机构方式

比选会开标时间当场启封《比选申请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最低的四家为中选代理机构,结果当场宣布。

公告发布媒介: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

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298号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3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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