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交警服务窗口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区公安分局交警服务窗口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1502ZB0155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
招标人地址: 天目中路600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区公安分局交警服务窗口改造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中兴路1111号一层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 装修装饰工程
具体描述:
工程总投资: 1029.68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450.001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89.5145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 450.0015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65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装修面积1850平方米。注:招标人“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现已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第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老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老标准)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05-06 至 2016-05-10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6-05-10 16:0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王文华 联系电话: ********
传真: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
备注: (1)开标时的法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建造师本人;(2)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60分)。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闸北区秣陵路80号5楼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6-06-01 13:30:00
投标保证金: 6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填报单位: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闸北区建筑业管理署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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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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