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海关印刷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珲春海关印刷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珲春海关印刷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采购日常工作所需的印刷、图文制作及相关送货等配套服务,主要包括印制各类手册、台账、图文制作及送货服务等。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综合考量、对比价格、产品质量、服务品质、供应商资质条件等是否符合我关日常办公所需,最终确定入围供应商,服务期为三年(每自然年度终了采购人对当年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方可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质量好、价格优的印刷产品,印刷服务质量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二)签约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配套服务价格必须符合或优于市场平均价格;
(三)采购人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定制常用项目清单以外的各类印制服务,供应商须以符合本地区市场行情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四)如供应商出现报价虚高、服务质量差等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
五、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邮寄至珲春海关。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吉林省珲春市河南西街155号珲春海关,刘先生 159*****919。
六、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二)第四项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规模、印制服务所需的专业设备如印刷机、喷绘机、胶装机、裁切机等情况、部分印制产品的样本、服务相应能力声明函等;
(四)常用服务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
(五)三年内的主要业绩(有代表性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1至3项);
七、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6:3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159*****91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