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措施工程(敖镇项目区)招标公告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措施工程(敖镇项目区)招标公告

鄂托克前旗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措施工程(敖镇项目区),已由鄂尔多斯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综办发【2016】22号文件批准建设。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托克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鄂托克前旗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措施工程(敖镇项目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凡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企业,有意者均可参加报名。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草原建设项目水利措施工程(敖镇项目区)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敖镇项目区

建设规模:新打井1眼、修复配套45眼,埋设管道0.4公里;安装滴灌0.395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承建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优异、信誉良好。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建造师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报名时间、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6552016511(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6.2 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文化产业园区东C2座)

七、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667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资质证书;(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8)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公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9)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审核、签字、盖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内蒙古境外企业需提供);(10)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ordosjcy.gov.cn/,外地企业须在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装订成册。)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时间:2016552016512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9.2、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3、每份招标文件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袁海强

联系电话:****-******* 136*****638

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鄂托克前旗

联 系 人:任海燕

电 话:0477—******* 157*****359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新龙

联系电话:****-*******

Email:nmfkzb@126.com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标签: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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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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