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负责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救助保险)相关垫付费用申请的受理、审核及垫付,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及支付,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及2021年4月19日宁波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宁波银保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保试【2021】2号,《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财政出资项目,创新保护期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则上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申报机构为项目承保(经办或承办)单位,2021年11月30日宁波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立项结果通知书》2021年4号,经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评审会议评定和网上公示,对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保险予以立项。
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50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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