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全县在建工程第一次市场行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报

关于2024年全县在建工程第一次市场行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报


各在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在建工程第一次市场行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修住建字〔2023〕73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在建工程的市场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压实参建方质量安全责任,强化扬尘防治措施,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措施,巩固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组织开展了全县在建工程第一次市场行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概述

本次检查分为四组在县城和各乡镇进行,检查组成员由局机关及县城发中心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技术领导及干部组成,通过现场检查、审查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了56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县城在建工程项目34个,工业建设项目8个,老城改造建设项目1个,乡镇在建工程项目22个。下发下发整改通知书51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35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16个。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参建单位的市场行为较为规范,质量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仍有一部分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检查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项目10个,占比17.8%;项目经理等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项目9个,占比16%;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项目3个,占比5.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行为方面的检查情况

1.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及安监手续。如:财富国宾府、修水县乡村康养项目(县福利院)、总工会工人文化宫项目、新湾乡康养中心、高山红哨综合楼、东港康养中心、九宁汽车配件厂、四都镇康养项目、四都镇中学二期、上奉镇派出所公租房等10个项目。

2.部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不足,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检查时,少数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等未到岗履职,如:江屿城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江屿城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三标、江山印三期08地块、江山印三期10地块、修水县凡玲贸易有限公司1-3#厂房、综合楼、欧克科技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扩建项目、修水县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秋收起义历史文化街区)、高山红哨综合楼、九宁汽车配件厂等9个项目。

3.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对监理部疏于管理和检查,监理缺位严重,监理资料不齐全、滞后,对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发现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力。检查时,个别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如:修水县黄田里安置小区三期、总工会工人文化宫项目、水源乡中学公租房(师生宿舍楼)等3个项目。

(二)工程质量方面的检查情况

1.部分项目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到位,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或通病预防措施不力,工序质量控制不到位,结构实体砼观感质量差。

2.部分项目未开展“质量月”相关活动,质量提升行动落实较差,未全面落实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未开展质量标准化自评等工作。

3.部分项目混凝土质量控制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混凝土举牌验证制度,混凝土举牌验证台账、照片等记录不规范,如:九洲华府、桃源春风住宅小区、修水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冷链物流园二标段、江屿城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三标、财富国宾府、江山印三期08、10地块、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大楼、江景御景一期等项目,混凝土试件制作、养护不规范,台账记录不齐全。

4.部分项目墙体砌筑不规范,灰缝不顺直、砂浆饱满度较差,顶部斜砖砌筑不符合规范要求、塞口不紧密,纵横向墙、构造柱等部位接槎不规范。

(三)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情况

1.部分项目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录入江西省住建云危大工程系统;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江城御景项目,涉及地下室支模架、超8m高支模架未提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

2.部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有差距,未开展标准化建设自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差、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3.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物料提升机与主体连接不牢靠,物料转运平台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未独立搭设,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4.部分项目存在模板支撑、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脚手架与建筑主体拉结点少、不牢靠,剪刀撑、脚手板、密目网设置不到位,悬挑底层未封闭。

5.部分项目楼梯、楼层临边、电梯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钢筋加工安全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

6.部分项目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配电房未单独设置,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系统”要求,存在电线乱拉乱搭现象。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场硬化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安全警示标牌、标示设置不到位。如:德邻居建设项目、修水县凡玲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江西康美勒拉链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东方名东三期1-B#楼、江西远欣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走马安置小区二期、修水模貝数字产业园二期二标、修水模貝数字产业园一期宿舍楼、修水模貝数字产业园二期二标、欧克科技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扩建项目。

三 、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1.对检查下发的51份整改通知书(其中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35份),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问题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佐证材料,经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报检查组现场复查。凡限期内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提级处罚,并约谈单位负责人。

2.对检查发现的16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参建单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立即全面停工整改,有关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其违法违规事实,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报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关联导读:

标签: 综合执法 扬尘治理 工程质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