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分散采购公告
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3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QIJ24C*****
项目名称:黔江区中医院自筹资金采购2024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无 | 455,000.00元 | 1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12日 至 2024年3月18日。
每天上午08:1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18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黔江区中医院医务部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3月18日 15:00
磋商地点:黔江区中医院医务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张钟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石城路165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钟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159
标签: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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