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公告
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各机构:<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湘西玛汝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经执行移送破产审理查后拟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湘西玛汝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城北大道国际现代城E06栋E1-137号门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L3H0T3T。
法定代表人:吴求清。
二、申报条件
1.列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及其他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3.申报机构办理过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
4.截止报名时,管理人尚有3件以上重大复杂或者普通在办未结破产案件的机构不得申报。
5.本次选取管理人案件为执转破案件,管理人自愿承担可能无报酬风险。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准备好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的公章,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2、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四、报名资格及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3月19日17时30分,有意向成为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单位应向凤凰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提交书面申请 。
五、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本院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同时确定一家申报机构为该案的备选破产管理人。若无管理人报名,则将从上述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采用摇号指定破产管理人。
六、选任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10点在本院司法鉴定室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凤凰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联系人:黄林
联系电话:0743-******* 139*****737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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