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园林管理处栽植、养护等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绿园区园林管理处栽植、养护等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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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园区园林管理处栽植、养护等购买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作内容:负责苗木花卉基地、公共绿地和临时承接任务的栽植、养护及其他按甲方布置的工作内容;

2.2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3服务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7年4月1日;

2.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能够随时提供临时用工,日临时用工量在50-150人之间,其中含技术工人(绿篱机11人,割灌机16人,油锯3人,司机19人)49人及其他用工,技术工人经过培训选定后要求固定,不允许更换。每人每天工资120元(以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工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园林处要求提供具体的人数,需中标单位与甲方提供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临时用工的保险由劳动服务公司负责。所有工具、油料等由中标单位提供(长把双刃绿篱修剪机6台、短把绿篱修剪机4台、小油锯2台、大油锯1台、高枝锯2台、割灌机16台、大剪子4把、手锯10把、手剪子10把、锹100把、镐100把、扫帚100把、耙子30把、钯锄50把等,并保证工具使用)。

3.3拒绝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519930分,地点为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青龙路233号

联系人:李秀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孙高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zzjl89302155@126.com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标签: 园林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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