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叉车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叉车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

工程总承包项目叉车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叉车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叉车采购;

1.2 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高新八路一期(武鄂边界~G316段):路线全长7km,现状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55m,双向六车道通行;项目提质升级工程包括:武鄂边界~G316段7km 车行道路面大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缺失段补全、公交站点升级改造、增设中央防撞护栏、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更换雨水口、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交通监控、安防设施、局部路口路灯迁改,新建人行道路灯、箱变等。提质升级后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

本工程本次询比价采购设备估算不含税总金额合计约为*****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叉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 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7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 交货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联投湖北路桥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指定位置;

2.5 货物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测及服务要求

2.5.1、质量要求:乙方所供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全新的、安全可靠的,且产品在出厂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及该产品的国家标准。环境要求遵循该产品行业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2.5.2、甲方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厂家叉车技术规格书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它验收标准。上述各类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5.3、质保期:整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且不超过实际交货日期起的13个月,具体保修条件参照随机文件中《服务及保修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设备生产厂家确定的质保期高于12个月的,从其规定。

2.5.4、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比例不小于95%,对故障设备负责免费维修,对不能修复的设备负责免费更换,维修不好或不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全额退还货款。如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半年内,硬件设备因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以质保金购买相应设备或进行维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应当由乙方承担。

2.5.5、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设备发生事故或停工,乙方接到甲方项目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派遣技术人员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出相应处理。如乙方怠于履行其质量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委托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收发生费用5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因乙方制造原因所引发的设备故障导致设备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天时,质保期自设备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因甲方项目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的,乙方负责提供配件和修理,只收取配件费用。

2.5.6、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直至达到验收要求,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费用(含过程中设备及人工)全部由乙方承担,设备指导安装及调试工作应在设备送达现场后,根据甲方时间安排乙方配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以及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2.5.7、因叉车为特种设备,由乙方负责报检取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1.2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注:营业执照、开户信息。);

3.1.3 财务要求: /

3.1.4 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09时 30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以不含税总价为评审依据。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联投湖北路桥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凌利峰

电 话:177*****444

2024年3月9日

,湖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改扩建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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