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225破30号公开选聘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机构的公告
2021浙0225破30号公开选聘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机构的公告
象山楠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方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21年10月13日经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225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楠方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年2月9日,《楠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象山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为按时申报楠方公司资产处置产生的相关税款,同时充分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公开选聘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涉税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楠方公司情况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楠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干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8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4日,经营期限:2011年11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44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二)拟进行土增税汇算清缴的项目基本情况
楠方公司开发建设“南方新都”项目,该项目分二期开发建设,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巨鹰路东侧,东至新二路、南至进士路、西至会源路、北至现状农田。该项目由两块地组成一同开发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其中地块一(象国用(2013)第*****号)年限自2012年12月27日至2082年12月26日;地块二(浙(2017)象山县不动产权第*******号)使用权至2087年05月14日止。项目总用地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地下建筑面积*****.55㎡。规划住宅户数为774户,容积率1.60,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883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6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82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357个(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218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1139个)。
该项目分别于2018年2月7日、2019年3月12日取得房预许字(2018)第003-1号、第003-2号、第003-3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项目于2022年9月8日完成竣备、达到交付条件。目前,该项目仍在陆续销售过程中。
二、选聘方式
(一)应聘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涉税服务行政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受过行政机关,主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记录处罚;
4.承诺与楠方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工作的利害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严禁聘用机构分包转包。
(二)报名材料
1.应聘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业绩(近三年办理相关土增税涉税服务或汇算清缴的业绩)
2、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存在依法依规不应担任楠方公司税务服务机构情形的声明)
3、服务方案,应当包括报价、收费方式、工作期限等。
4、参与本次应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载有应聘机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三)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密封提交(邮寄或当面提交)至象山楠方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6-7楼 联系人:孙律师 电话:158*****057)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
(一)复阅项目资料,包括账目成本费用票据、土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二)结合资料复阅情况,与楠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访谈,从工程规划、建设、销售、自持等环节,了解项目的业务情况,梳理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抵债、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
(三)结合初步审核情况,分析现状下的涉税风险点,提出风险优化方案,并协助楠方公司落地实施;
(四)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清算报告的编制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与主管税务机关就报告中相关问题的沟通解释及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意见进行报告修改等工作,直至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项目清算结论书;
(五)复阅工作底稿,将项目清算报告及相关底稿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后交付楠方公司;
(六)协助企业准备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直至完成全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工作。
四、特别说明
(一)楠方公司不预付任何费用,本次涉税代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涉税服务报价之内。
(二)楠方公司将综合比较应聘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及相关服务方案后,择优选择一家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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