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
采购单位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交易编号 GHSTHJJ-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马全帅 联系电话 139*****922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2024-03-12 17: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13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3-14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3-14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1 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001 GHSTHJJ-01 工程类 ******.00(元)

公告内容

  • 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项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邀请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二、项目编号:GHSTHJJ-01

    三、项目名称: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

    四、采购预算:总预算20万元。

    五、供货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六、交货期:2024年全年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采购内容:2024年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项目方案

    一、村庄监测

    1、监测点位

    2024年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村庄名单见表1。

    表1 广河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村庄基本信息统计表

    序号

    所属市

    县名

    村庄名称

    1

    临夏回族自治州

    广河县

    贾家村

    2、村庄监测内容

    2.1 环境空气质量

    (1)点位布设

    在贾家村村庄(E103°31′52.71″ N35°29′1.86″)设1 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PM2.5、O3、CO。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采用手工采样监测方法,每次监测连续5天,每天进行监测,取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

    2.2 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

    在村庄水源地小牛圈沟水源地(E103°22′36.61″ N35°15′39.30″)布设1个监测点,共1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表1中24 项基本项目和表2中5项补充项目(共29项),见表2。

    表2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水温(℃)

    9

    氟化物

    17

    25

    氯化物

    2

    PH(无量纲)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8

    26

    硝酸盐氮

    3

    溶解氧

    11

    五日生化需氧量

    19

    六价铬

    27

    4

    高锰酸盐指数

    12

    化学需氧量

    20

    氰化物

    28

    5

    氨氮

    13

    2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9

    总氮(湖、库以N计)

    6

    石油类

    14

    22

    硫化物

    7

    挥发酚

    15

    23

    8

    总磷

    16

    24

    硫酸盐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2.3 土壤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果园、林地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可根据村庄环境状况,在重点区域土壤中选测两类,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元素的全量。

    (3)监测频次

    土壤环境质量每五年监测 1 次。

    (4)监测方法

    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要求,开展监测。

    二、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内容

    (1)点位布设

    在虎家大桥断面(E103°23′44.85″ N35°27′37.12″)、广通河大桥断面(E103°46′57.10″ N35°35′37.30″)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2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表1中24 项基本项目,见表2。

    表2 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项目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序号

    项目

    1

    水温(℃)

    9

    氟化物

    17

    25

    氯化物

    2

    PH(无量纲)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8

    26

    硝酸盐氮

    3

    溶解氧

    11

    五日生化需氧量

    19

    六价铬

    27

    4

    高锰酸盐指数

    12

    化学需氧量

    20

    氰化物

    28

    5

    氨氮

    13

    2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9

    总氮(湖、库以N计)

    6

    石油类

    14

    22

    硫化物

    30

    电导率

    7

    挥发酚

    15

    23

    8

    总磷

    16

    24

    硫酸盐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三、污水处理厂监测内容

    (1)点位布设

    在广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E103°36′52.46″ N35°29′42.15″)、三甲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E103°46′18.42″ N35°36′51.85″)出口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2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pH值、CODcr、氨氮、BOD5、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

    (3)监测频次

    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

    四、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监测

    (1)点位布设

    在农村生活集聚区受纳水体下游500m处(E103°32′31.79″ N35°28′57.78″)设置1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

    监测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五、质量控制

    (一)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有关要求进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

    (二)饮用水源地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三)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地表水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四)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五)无组织废气监测质量控制

    参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55-2000)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九、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环境检测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十、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3月12日17:00至2024年03月14日18:00之前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及竞价,上传的资料包括:(1)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3)提供参与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联系人:马全帅

    联系电话:139*****922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4年03月12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21.205:2010)进行投标竞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质量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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