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斯庄村朱宁路南侧地块(土名:流水石)(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占地面积*****.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64平方米,容积率2.46;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研发楼7790.10平方米,混凝土搅拌楼5617.88平方米,混凝土高位料仓6593.09平方米,高端设备智造基地3959.28平方米,材料储存仓库5741.06平方米,门楼62.13平方米。绿色材料和高端设备相结合的生产线(含室内单跨跨度大于30米200吨桁吊设备工艺设计),以及园区内配套市政工程。(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现场驻场技术指导及竣工图编制。具体详见合同及发包人要求的要求。 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归档、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等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1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下元村西Y三路11-18号101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E-3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游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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