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赣榆经济开发区邻里中心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经济开发区邻里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经开审备【20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赣榆经济开发区邻里中心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北侧,厦门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5层邻里中心以及门卫室、传达室等配套建筑,同时新建道路、雨污水管网系统、供热、供电、供水、网络、供气设施、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赣榆经济开发区邻里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形象设计、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轻钢(雨棚)、幕墙、装配式设计、绿建、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景观设计、基坑围护工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照明设计等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文件及必要的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相关配合服务: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2.5 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所有成果均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审查机构审核批准,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有效的): 7.1企业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企业资质证书; 7.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7.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2~7.7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45分 投标人业绩:15分 人员配备:22分 其他:8分 | 2.2.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2 | 设计方案 (45分) | 设计说明 (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背景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3分) 2.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调研,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分) 3.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 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3分) 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3.是否满足建筑间距以及退让的要求。(1分) 4.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5.是否满足景观绿化的要求。(1分) 6.是否满足竖向设计的要求。(1分) | 建筑设计 (12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4分) 2.建筑平面布局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设计图纸完整、齐全,满足国家有关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5分) | 建筑造型 (12分) | 1.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3分) 3.对设计的鸟瞰图、透视图、模型各个表现图等进行评比。(6分) | 建筑节能及新技术运用 (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 结构方案及设备方案 (2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5分) 3.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4.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5分) | 经济分析 (2分) | 1.投资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1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0.5分) 3.估算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现行的规定。(0.5分) | 注:设计方案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 | 2.2.3 | 类似业绩 (15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10分) | 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5分) | 2.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5分。 |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投资额、建筑面积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建筑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4)公共建筑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库。 (5)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 2.2.4 | 人员配备 (22分) | 项目负责人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 其他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20分) | 1.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2.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4.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5.暖通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6.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7.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的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 (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仅按最高单项得分。 (2)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如果风景园林职称证书没有明示风景园林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风景园林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相关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2.5 | 其他 (8分) | 企业信用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企业奖项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或国家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奖项颁发机构为省住建厅、省勘察设计协会、国家住建部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取,工程奖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邮 编:****** 邮编:****** 联系人: 范纲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9*****218电话:0518-********/152*****583 传真: / 传真:051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3月12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787 | 周梦雪**********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