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海关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梅州海关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汕头海关非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办发〔2023〕115号),现将梅州海关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梅州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梅州海关2024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四、具体内容:梅州海关采购距离本关(新中路5号)5公里范围内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一家,服务期一年。能配合我关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对所有维修车辆认真检查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梅州海关车辆维修保养报审单》。我关目前有公务用车共11辆,届时据实凭有效票据到我关报支。
五、预算金额:******.00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车辆维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或以上)等证件复印件。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近3年来在交通运输管理局年度考核中合格率均达100%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2《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梅州海关(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204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王同志 ;联系电话:0753-*******。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梅州海关
2024年3月12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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