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LNG港池水域溢油应急联防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粤东LNG港池水域溢油应急联防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粤东LNG港池水域溢油应急联防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14-FW12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是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粤东液化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粤东LNG项目)建设及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和气化输出等业务的运营管理。 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港池水溢油应急联防处理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本项目生产运行期港池水域溢油应急联防工作,提升业主应急处置能力,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水上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在港池内发生水域溢油污染事故状态下,业主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控制、减轻、消除溢油污染事故造成的业主责任范围内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切实履行业主环保责任和义务,保障LNG船舶接卸及业主相关水上作业活动依法、合规、顺利开展,业主委托服务商承担粤东LNG项目港池水域溢油应急联防服务工作。
标段编号:ZY24-SH14-FW121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本项目采办预算为含税金额99.00万元,不含税金额93.3964万元,拟从2024年-2025年预算“港杂费”中列支。 另经公司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为含税金额99.00万元,不含税金额93.3964万元,税率6%。招标控制价与采办预算持平,项目资金在可控范围之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行业资质:具备项目所在地(揭阳)海事部门登记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资质,备案的作业范围覆盖揭阳港及其距岸20海里以内水域 (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止),投标人提供①--②条款中网站查询截图,并以评标当天评委的查询为准(评标截止日前被移除的除外): ①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开标当日前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汪玉英
联系电话:134*****576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文
联系电话:150*****869
电子邮箱:150*****8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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