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开采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金矿开采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基本完成汝阳县选矿厂方城县金家庄金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汝阳县选矿厂方城县金家庄金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汝阳县选矿厂

项目简介:方城县金家庄金矿位于方城县独树镇金家庄境内,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为2.0672km2;矿山可采储量为18.53万t,开采规模为3.0万t/a,开采服务年限为6.7a;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总投资为1284.1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巷工程、竖井、回风井、矿石临时堆场、废石场,以及矿部办公生活区、矿区连接道路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业场地平整,废石场建设,矿区道路挖、填对地表的破坏及由此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尾气、扬尘;建筑材料堆放场被雨水冲刷、灰土拌和等产生的废水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工程弃渣堆存、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

施工期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缩短工期,干燥季节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及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储存在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采用篷布覆盖措施防止漏洒和飞扬。

(2)工业场地设沉淀池,将生活污水、矿井渗水、施工机械的清洗用水收集后作施工用水,多余部分用于场地周边植被的绿化。

(3)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采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等。

(4)施工期弃渣部分用于工业场地和路基的平整,剩余全部运往废石场堆存;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旱厕;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往独树镇垃圾中转站,粪便收集后用来肥田。

(5)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以减少植被破坏;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对施工机械、运行方式等进行设计、消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所有的开挖边坡、开挖面均进行工程护坡或植被护坡等措施;施工应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回填、平整的边坡处理完毕;在各工业场地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2、生产期

本项目生产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井下爆破产生的废气,穿孔凿岩、铲装、运输、矿石与废石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矿井涌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噪声源主要为凿岩机、空压机、风机、竖(斜)井提升绞车等产生的噪声,以及矿石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巷道掘进、采矿废石及职工生活垃圾。

生产期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采用湿式凿岩以抑制粉尘飞扬,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等措施;工业场地、矿区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风源污染;运输过程中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在20km/h以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输车辆均应加盖篷布;在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矿石与废石堆存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通过加大通风量,以减少工作岗位及外排废气中粉尘的浓度;井巷施工工作面实行局部洒水抑尘,污风通过专用管道排至地面。

(2)矿井涌水收集后抽至地面生产水池,部分作为生产用水及场地、矿区道路抑尘水源,多余部分排入贾河;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绿化;各工业场地内均设旱厕,收集后的粪便用来肥田。

(3)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等。

(4)废石按照设计堆放至废石场;工业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旱厕,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往独树镇垃圾中转站,粪便收集后用来肥田。

(5)及时对开采完毕的矿体井口进行封闭及植被恢复。在矿石临时堆场与废石场周边设截水沟、排水沟,以阻止场外雨水进入矿石与废石场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在各工业场地内设排水沟。

工程服务期满后将工业场地内构筑物拆除,对工业场地平整后全部覆土绿化;对废石场削坡、平整后覆土绿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工艺技术与设备、生产能力、产品均不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开采规模为3万t/a,服务年限6.7年,符合《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相关规定(岩金矿最低开采规模3万吨/年和最低服务年限6年);项目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地、文物古迹所在地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

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将对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该项目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对本项目和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汝阳县选矿厂

地址:方城县独树镇

邮编:473200

联系人:魏小娥

电话:0377--********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世博中心2116室

邮箱:zdft2000@163.com

联系人:郝正东

电话:****-***********-********


汝阳县选矿厂

2015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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