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西藏措美协合2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
报名公告
受措美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西藏措美协合2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西藏措美协合2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GXTC-*******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措美县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西南部,喜马拉雅山北麓,地处东经90
°56′~92°00′、北纬28°11′~28°57′之间。县境东邻隆子县,
西与浪卡子县接壤,南与洛扎县、错那县交界,北靠琼结县、乃东县。
全县辖2个乡2个镇,距拉萨市 300 公里,离山南地区行署所在地泽当
镇 130 公里。总面积 4549 平方公里,总人口 1.4 万。
拟建场区位于措美县城西北向约 4.4 公里处,交通较为便利。山南措美
光伏电站本期规划布置 11MW,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新建一台25MVA
变压器,位于光伏场的东侧,交通便利。
2.2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升压站安装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西藏山南措美协合2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110kV升压站等,
包括1台25MVA主变压器安装调试,110kV母线间隔及出线间隔设备安装
调试, SVG设备安装调试,35kV配电设备安装调试,二次设备安装调试,
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配合、甲供材料及设备卸货与保管,及相关辅助设
施等。
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措美县
2.4开工时间:2016年7月30日(或以业主通知为准)至2016年12月30日全部施工完毕完毕。
2.5工程质量要求:达标投产,并达到电力优良工程。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2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类及以上等级)。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项目业绩。
3.4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地所在的省外企业必须有能力办理当地“省外企业入当地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当地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曾经办理过的施工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5业绩:3项以上同类业绩,需验证合同复印件。
3.6质量体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8 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且不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迫中止或中断相关合同的行为。
3.9 在近3年内投标的企业或投标参与人不存在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
全、违法转包等被建设单位通报的行为。
3.10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报名时间及要求:
5.1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5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接受报名。投标人须填写《报名企业信息一览表》(请各投标人在电子邮箱gxzb1216@163.com中自行下载此表格,密码gxzb111111),并将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第3条中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gxtc12@163.com。
工作时间为: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5.2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gxtc12@163.com。
5.2.1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5.2.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邮箱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6.3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6.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3条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参见招标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原封退回。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9、本公告在《》(http://)和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网(http://www.cwpgroup.hk)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措美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邮 编:100048
电 话:***-********
电子邮件:chennf@cwpgroup.hk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冒海燕、夏冰
电 话:***-********-***、369、139*****547
传 真:***-********
电子邮件:gxtc12@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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