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中原燃气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2.2建设地点:新郑市新村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轩辕站储配站,储配站用地面积约60亩(其中林地约3亩)、设计储罐容量2000立方米。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编制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5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并取得所需全部资料开始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报告成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7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3 月 13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4年3月15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 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12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原燃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7*****281
邮箱:zzgyjtrqxm@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标签: 储气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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