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民警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海南省新康监狱民警食堂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单位为海南省新康监狱,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和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警食堂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DHHNZFCG2016-04

2.3、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4、工程概况:海南省新康监狱民警食堂整体安装、装饰。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方案确认后90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企业,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核查)

3.2、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提供原件核查)

3.3、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提供原件核查)

3.4、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原件核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6年5月5日08:30- 17:30至2016年5月 11日08:30- 17:30(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小区2栋1单元1202 。

4.3、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备案: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核查);

(2)2015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提供原件核查)

(3)201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提供原件核查)。

(4)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证书副本及建造师证提供原件核查)

(5)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5月26日 09: 00;

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锦鸿温泉酒店4楼;

5.4、并在开标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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