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政保部合署办稽核巡查车辆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政保部合署办稽核巡查车辆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政保部合署办稽核巡查车辆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使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为满足政保部合署办工作需要,保证合署办稽核巡查工作正常开展,拟采购合署办稽核巡查车辆租赁供应商。
三、参与采购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1.租赁别克GL8 2.0T及探岳1.5T;
2.本地车牌号,含保险(基本5险,至少三者100万),2023年1月后上牌里程不超5万公里;
3.项目周期: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9个月;
4.提供就近定点维修,定期保养,车辆违章监控,特殊情况提供临时替换车辆等增值服务。
四、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询价单的盖章纸质版报送至: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28层,项目报名联系人:齐秀,联系电话:********;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六、费用承担
参与采购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七、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九、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政保部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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