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招标公告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招标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 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外办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需要,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1106;目录名称: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服务期为三年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我方若认为供应商合格完成了指定的所有工作,且乙方有能力继续提供服务,则在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续签合同价格不变,以第一年中标成交价为准。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外办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工作需要。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5万元,按照实际金额据实结算。

(二)资金来源:从市外办年度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租车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1.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具备提供服务所需车型(50座<含>以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新能源车、中、大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

5.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按相关法律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

8.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六、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昆明市外办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娄祎;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b.km.gov.cn/c/2024-03-13/*******.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租赁 公务出行 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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