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开关插座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试验与检测中心二期工程101号科研实验楼(101科研实验楼)
2.工程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2号
3.建设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表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
2.1、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材料应满足图纸及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标准、清单质量要求等,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2.2、灯具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或者甲方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荧光灯执行GB/T *****-2017、LED灯执行GB/T *****-2017
2.3、灯具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乙方提供的开关灯具质量证明必须与实际到货灯具的一致,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满足甲方技术资料存档及相关的要求。
3、售后服务: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质量问题,由供货商免费负责处理。
4、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下发的《材料进场计划单》为准,发货前10 天通知中标单位。
5、交货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2号。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规定;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有指定品牌对其颁发的销售授权证书,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灯具品牌要求:松下、飞利浦、雷士 ,开关插座品牌要求:松下铭悦、西门子、施耐德。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样品费、材料费、仓储费、包装费、运费、装车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税率13%)。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相关单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影响乙方二次销售的货物,乙方也需无条件退货。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作为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后3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 ,预留3% 质量保证金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90天,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
3、发票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投标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未在投标附件中上传报价单和产品图片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6时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13时00分。
第九条:其它
- 投标方在招标方货款支付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发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 货到现场后,招标方人员及监理需要对货物进行质量验收和复试(如有),如复试不合格乙方应免费更换或退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方返工及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3)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