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征集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征集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呼水事发﹝2024﹞5号

根据我中心2024年工作需要,为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组织实施项目政府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过比选方式选出3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对我中心2024年的工程服务类、货物类等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业务。因采购项目的类型、规模、数量、实施期限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委托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我中心的相关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二、报名条件

1.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名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企业信用情况良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比选入围;

3.申请人需具备水利工程项目相关内容代理经验和业绩。

三、服务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对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拟订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发售招标(采购)文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与修改、接收投标(响应)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合同协助签订合同、编制采购情况报告、收集移交采购资料以及投诉处理、招标备案等与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活动的全过程满足国家、自治区、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指定项目负责人、同时配备2-3名业务骨干人员能及时、优质做好招标代理全过程的服务工作,配套服务人员能随叫随到,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报价:包括报价(报价方式依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所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折扣比例报价),本次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只允许一次性报价,综合比选;(3)代理机构简介(成立时间、专业人员、近三年承接水利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名录登记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6)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各代理机构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密封提交相关资料一份,需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203室。

联系人:白 焱139*****413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门户网站



呼和浩特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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