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宣传片、宣传画册制作招标公告
形象宣传片、宣传画册制作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形象宣传片、宣传画册制作项目
二、采购地点:滁州市内
三、采购单位: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四、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
2、有丰富的宣传片或广告片的制作经验。
(二)技术水准
1、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制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制作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并经学院研究同意,方案需现实可行。
3、制作人员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校方的制作要求。
4、拥有拍摄、编辑、撰稿、字幕、配音等专业要求。
(三)硬件设备
1、投标单位须有广播级高清摄像机和配套的高清后期制作设备,并配备有广角、摇臂、航拍等硬件设备。
2、后期编辑需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六、项目规模:约8.3万元。
七、招标范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形象宣传片高清完整版12分钟;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形象宣传画册50页(不含封面,规格25cm*25cm,500本)。
八、拍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6年9月10日,成品交付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具体拍摄时间服从学院安排。
九、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十、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5、投标报价函;
6、初步设计方案;
7、初步设计样本(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附1个原创宣传片。
十二、货款支付方式:宣传片和宣传画册完成并经学院审查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十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有意向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8日17:00前,至本项目联系人处领取报名登记表,并确认报名,否则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方需在开标现场缴纳壹仟陆佰圆整(16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书方能生效。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缴齐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宣传片和宣传画册经审查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递标书时请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验(具体资料详见《十一、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4、投标书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地址。
5、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9点前携带密封后的投标报价文件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三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议,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废标:
(1)投标书未密封;
(2)投标书内各项内容无单位公章;
(3)投标书未按要求填写或内容不全;
(4)投标书逾期送达。
十四、项目联系电话:****-*******
十五、开标
1、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
2、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三楼会议室。
标签: 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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