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反诈宣传产品制作及推广购买服务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反诈宣传产品制作及推广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呈贡区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双辉同行”宣传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主题宣传小品设计制作
目录代码:A1502
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大呈贡区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热潮,决定开展“双辉同行”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以真实案例为背景和基础,结合“呈贡好人”倪辉工作事迹,创作系列广播情景短剧(约15期),每期时长2分以内,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宣传声势,打造“呈贡好人”“呈贡反诈”名片。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其他宣传活动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经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资质,从事平面设计、广告制作等服务超过1年以上的企业,自愿接受委托。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影视制作、融媒体宣传的相关资质,有大型会议、活动拍摄和视频制作的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比选评分内容为:
1.宣传活动策划方案主题突出、有创新性,占30分;
2.服务经验及业绩,占10分(每个业绩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能够提供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情况,占20分;
4.公司优势及能提供的其他特色,占10分;
5.报价得分,占30分。(以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供应商的总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标准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或向下浮动1%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到2024年3月20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名响应。
(二)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活动策划方案1份;
5.提供保障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材料1份;
6.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份;
9.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1份。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7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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