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荔湾区段项目动迁服务询比公告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荔湾区段项目动迁服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荔湾区段项目动迁服务 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荔湾区段项目动迁服务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的辖内中小型项目的安置补偿、弃产补偿、征地补偿等的动迁服务,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房屋拆卸服务。
2.建设地点:荔湾区。
3.服务期限:合同起始日至项目结束
4.服务工作经费:暂定金额27.66万,最终按实结算。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
1.服务内容:负责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工程项目荔湾区段西塱竖井临时用地项目的征(借)地补偿协议的签订。
2.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3.项目涉及荔湾区西塱联社辖区内南围自然村借地面积约1988平方米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坑口联社辖区内西塱自然村范围内借地面积约*****平方米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坑口联社附近工控铁路地块借地面积约4975平方米。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计取:按照《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建〔2019〕74 号)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0%至10%内)计算服务费用,服务收费按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
服务费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
2.结算方式:每个任务单独立结算。
3.支付方式:每个任务单按每月工作量支付。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本次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8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3月19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401房,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
询比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标签: 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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