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会计人才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会计人才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会计人才)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上林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人社发〔2024〕2号)、《关于开展2024年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慈人社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会计人才)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中青年会计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条件要求

培养人员应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创业创新能力,且原则上应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各层次具体条件如下:

(一)第一层次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会计师以上(文中“以上”含本级)职称。企业人才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培养发展潜力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2.理论基础深厚,会计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阔;能把握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3.至少符合2项条件:

(1)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位)宁波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基金研究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获得宁波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励;

(2)入选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或上级重大人才专项,项目得到快速发展;

(3)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4)获得过多项宁波市级以上个人专业荣誉,或被列入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二层次以上;

(5)在专业领域有多项重要发明创新,或在社会科学、经营管理领域引领发展,并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第二层次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企业人才成果业绩明显且具有一定培养发展潜力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2.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较为扎实,熟悉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前沿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能力。

3.至少符合2项条件:

(1)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位)慈溪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基金研究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获得宁波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励;

(2)入选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或上级重大人才专项,项目得到较快发展;

(3)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4)获得过多项慈溪市级以上个人专业荣誉,或被列入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三层次以上;

(5)在专业领域有发明创新,或在社会科学、经营管理领域处于先进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第三层次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会计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财务管理和创新能力。

3.至少符合以下1项条件:

(1)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位)慈溪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基金研究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获得慈溪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励;

(2)作为宁波市级以上会计数智化、管理会计、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等项目的负责人,项目成功立项;

(3)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1篇以上;

(4)获得过慈溪市级以上个人专业荣誉,或被列入慈溪市级以上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5)所在企业处于慈溪市行业领先地位,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较大贡献的。 

以上成果均指2019年以来申报人所取得的成果业绩。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采取用人单位推荐、市财政局申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评选小组综合审定。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由市财政局按照选拔程序组织实施。

(二)原上林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的培养人员,符合本轮条件的可优先晋级申报。

(三)经审定的拟入选人员,须由所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确认名单。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允许从推荐人选中递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好推荐人员质量关。观海卫、周巷、龙山(滨海经济开发区)等中心镇各选拔推荐3名以上(三个层次累计,下同),其他镇(街道)、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现代农业开发区等单位各选拔推荐2名以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人员报送《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人员选拔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2.推荐人员的附证材料提供PDF格式,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申报表第二部分“申报人主要成果业绩简述”中各项证明材料,其中论文和专著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等内容,材料页数不超过40页,整合成一个文档上传。

3.各单位报送《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二)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报送市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央未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财政局(南二环东路1158号)819室


附件1: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人员选拔申报表.docx

附件2:慈溪市上林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docx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上林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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