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标、集中采购现场公证服务项目年度单一来源公示
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标、集中采购现场公证服务项目年度单一来源公示
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标、集中采购现场公证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标、集中采购现场公证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促进磐安县内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平台的招标人(采购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取现场公证服务,由公证处对上述活动进行现场公证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概况:
1.现场公证服务原系浙江省磐安县公证处向各招标人(采购人)收取的行政事业非税收入,后于2020年3月开始由磐安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磐安县公证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证服务,当年采购成交金额为59.5万元/年,因机构改革2021年开始由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向浙江省磐安县公证处采购公证服务。
2.2024-2026年度进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平台的招标人(采购)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通过本次采购公证服务进行按年度进行打包包干,每年公证服务费最高限价48.5万元。采购期限三年(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分年签订合同,续签合同按财政预算同步调减。
单一来源理由:
1.浙江省磐安县公证处成立于1984年,是司法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公证员二名,公证员助理二名,辅助人员三名。
2.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以事定费、定项补助,加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县财政局下发的磐财预(2023)12号《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磐安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将现场公证列入该目录的B0101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浙江省磐安县公证处是磐安县境内唯一取得公证执业许可的公证机构。
4.浙江省磐安县公证处自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原磐安县招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就参与了在中心交易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的现场公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磐安县公证处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溪文村安里1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787.2 KB
标签: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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